他偶尔抬起头,会惊讶地发现这些建筑是如此巨大,石头飞檐如此高耸,玻璃如此平滑,车辆如此炫亮,而人们如此卑微渺小。他所知道的这座城市,应该是阴暗、低矮、烟雾弥漫、充满汗水和泥土的气味。路人一不小心就会被马匹踩到,流氓无赖成群结伙地在街头游晃——有的年纪才十一二岁——他们会用木棍或裹着橡皮头的铅棒敲向你的后脑,抢走你口袋里的手表和钱夹……这才是集骨者的城市。
尽管如此,有时候,他发现自己也挺喜欢这样——开着一辆漂亮的银色超级金牛座福特轿车在平坦的柏油路面上奔驰,收听着WNYC的节目,像所有纽约客一样,为错过一个绿灯而发怒暴跳,埋怨这天杀的城市为什么不许你红灯时右转弯。
他竖起头,听到轿车后备厢里传来几声沉闷的撞击声。但是,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了,没有人能听见汉娜的抗议。
灯号变了。
当然,即使在这个开明的时代,一个女人没有男人陪伴,胆敢在夜晚独自走上这座城市的街头,也是很不寻常的事。而在那个年代,这种情况就更加罕见了。但是在那个不幸的夜晚,汉娜没有别的选择,不得不暂时离开她的住所。她最小的孩子发了高烧,丈夫又正在附近一座犹太教堂虔诚礼拜。她出门走入夜色中,一心想着买帖膏药敷在孩子高热的额头上。在关上大门前,她对最大的女儿说:
“把门锁好。我一会儿就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