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宫改为寿成宫。首都长安也更改为常安。
由于王朝已变更,所以悉数收回汉王朝过去授予各地之王、诸侯以及百官的印绶,改授新王朝核发之信物。此际,王莽又搬出周之古制,基于“往昔之‘华’与‘夷’截然不同”的观念,打出了如下新方针:
以匈奴为“王”乃违反古制之举,因而将之降格为“侯”。
过去汉授予匈奴单于之印绶叫做“玺”,现在改为“章”,这是非常明显的降格。匈奴要求照旧给予“玺”,却为王莽所拒绝。匈奴在盛怒之下攻打边境之地,杀害官吏及住民,并大行掠夺。
王莽因此将匈奴单于之名称改为“降奴服于”。之所以避免直接使用“降服”之字眼,为的是怕激怒匈奴。
对于高句丽,则因其于攻打东胡之际未派援兵前来,乃将其名改为“下句丽”。
以将“高”改为“下”而乐,不是如同儿戏吗?
回归古代的倒行措施,在经济政策这最为现实的层面失败,是理所当然之事。
王莽将全国土地称为“王田”,将之归为朝廷所有,此外,称官奴以外的民间奴隶为“私属”,与王田一样,严禁买卖。触犯这项规定者,重则处以死刑,轻者则处以流刑。
而事实却是,土地与人身之兼并无处不在进行当中,王莽所发布的一切“禁令”,在莫之能御的状态之下,未有充分之准备或对策,仅以沿袭周制为理由,一想到就随便发布命令,这样的措置当然引起与现实之间的矛盾。而为了作调整,就非将业已订定的法律修改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