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自由的浪潮。第一次是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为了废除袁世凯制定的可以任意解释、入人以罪的《出版法》,新闻界、知识界前后经过了将近十年的抗争和呼吁,“五四”之后逐渐形成高潮。从1921年到1926年,中华全国报界联合会、北京72个民间团体、上海书报联合会、日报公会、书业商会、书业公所等一而再、再而三地向北洋政府提出废止《出版法》的要求,北京先后成立言论自由期成会、新闻界争自由大同盟。最后,1926年1月27日,在段祺瑞主持召开的国务会议上通过了废止《出版法》的决议。
第二次浪潮发生在1933年,江苏镇江《江声日报》主办人刘煜生被顾祝同下令枪决之后,从镇江到南京,从上海到北平,乃至全国各地新闻界纷纷集会发表宣言、通电,呼吁保障新闻自由,上海新闻记者公会召开紧急会议,作出设立刘煜生案专门委员会等五项决议,239名记者联合发表宣言,《申报》、《生活》周刊等众多报刊纷纷发表评论,抨击当局摧残言论自由、草菅人命。全国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求追究、惩办责任者,于右任主持的监察院在此前后也依法弹劾顾祝同。在全国新闻界、人权组织、律师协会等各界社团的抗议浪潮中,国民党当局被迫于8月和9月1日先后发出《保障正当舆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9月1日”后来曾被新闻界自行定为“记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