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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完结

刘煜生被处决的几天后,上海《时事新报》驻南京记者王慰三在光天化日下被人枪杀。-求/书~帮_ `已¨发′布¢罪.薪′蟑`截,2月17日,北平记者公会为刘煜生和王慰三举行追悼会,北平市外勤记者协进会就他们遭害一事通电全国,要求国民党政府严惩凶手。

2月19日,上海各报239名记者发表联合宣言,为刘煜生伸张正义,指责顾祝同妄图把新闻文化界“永在军事机关控制之下,而不得享受《约法》所给予的言论自由,生命安全之人权保障。此非刘煜生一人之问题,而值为全体人民所应严重抗争者”。许多报刊纷纷发表评论,抨击当局摧残言论自由、草菅人命。全国律师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求追究、惩办责任者。天津、武汉、杭州、广州、青岛、济南、郑州、徐州、芜湖、南昌、蚌埠、长沙、太原、汕头、香港等地到处集会,发表宣言、通电,谴责暴行,呼吁保障新闻自由。《申报》、《生活》周刊等报刊予以详细报道。于右任主持的监察院在这前后也依法弹劾顾祝同,蒋介石被迫将他调离江苏。8月和9月1日,国民党政府先后发出《保障正当舆论》、《切实保障新闻从业人员》的通令。^暁\说,C¢M_S* +已¨发?布-罪,芯^彰.截′在全国新闻界、人权组织、律师协会等各界社团的抗议声浪中,一个一党专制的政府终于作出了表面的让步。“9月1日”,这是刘煜生他们以鲜血换来的记者节,是百年言论史上一个绕不过去的日子。

4月,陈独秀“危害民国”案开庭审理,他本人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不失当年“五四”的风采。和他一起办过《甲寅》等报刊的大律师章士钊义务为他辩护。尽管陈独秀最终以“文字为叛国之宣传”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但当时的《申报》、《国闻周报》、《法治周刊》等都详细、真实地报道了这一案件,《益世报》等大报还全文发表了他们的精彩辩护,乃至判决书、上诉状等。意味深长的是汪原放的亚东图书馆不仅重印了一千部《独秀文存》,而且出版了章士钊汇编的陈案资料集《陈案书状汇录》,也印了一千册,很快被上海沪江大学、东吴大学选为法学系的教材。蔡元培为《独秀文存》第九版作序,称陈独秀当年的文章,“即到今日,仍没有失掉青年模范文的资格”。_狐/恋,闻_血? ,无?错*内!容/这些事都发生在1933年。

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遭国民党特务暗杀

“我的态度是头可杀,而我的良心主张,我的言论自由,我的编辑主权,是断然不受任何方面任何个人所屈服的。”这是《生活》周刊主编邹韬奋的话。6月18日,民权保障同盟总干事杨杏佛在上海租界被国民党特务暗杀,邹韬奋身为同盟执行委员之一传说也被列入了黑名单,多处传闻《生活》将被查封。7月14日,邹韬奋将编务交给胡愈之、艾寒松,“出国

《生活》周刊主编邹韬奋

暂避”,开始了第一次流亡。12月16日,国民党当局以“言论反动,思想过激,毁谤党国”的罪名下令封闭《生活》。最后一期《生活》(总第417期)发表了邹韬奋一年多前就准备好的《与读者诸君告别》,“宁为保全人格报格而绝不为不义屈”。同时发表《生活》周刊同人《最后的几句话》:“统治者的利剑可以断绝民众文字上的联系,而不能断绝精神意识上的联系。”

这一年因为推出“新年的梦想”,胡愈之被迫离开了《东方》;这一年,《江声日报》主笔刘煜生被残酷地枪杀了;这一年,“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因言获罪,被判13年;这一年,为人权奔走呼号的杨杏佛躺在了暗杀的枪口下;这一年,邹韬奋流亡异国,《生活》周刊被封杀了;这一年,因为罗隆基锋芒毕露的社评,先是天津《益世报》遭遇了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国民党中宣部一再的“警告”,后是罗隆基本人遭遇暗杀,幸免于难。年底,天津市党部向《益世报》下了“最后一次警告”,要求报馆不得续聘罗隆基,罗被迫离开了《益世报》……这一年,有太多的悲惨与绝望,这一年的日历上挂满了不幸的挽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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