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层次。要么是这些层次与他们的专业知识相适应,要么是在这些层次上的分析易于获得合意的结果。军事编年史上充满了各种武器的使用情况:有些武器在技术上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如果当初考虑到它们基本的战术反应的话,就根本不会生产这类武器(例如在1943年的库尔斯克战役中,德国人损失了昂贵的斐迪南坦克,因为它们缺乏机枪抵挡俄国步兵);有些武器在技术上和战术上都取得了成功,它们在战役层次肯定会失败,本应料到却没有料到(例如,二战期间,各方都试用的反坦克飞机。现在又以更高昂的代价生产,但它们在搜寻坦克集群过程中同样会遭到高射炮集群的反击);有些武器在各个军事层次上都获得了成功,但因为其他国家的反应在大战略层次上却适得其反。(例如,1941年以前德国生产的战列舰所得到的结果只是英国不共戴天的敌意)。
如果该理论不是用于指导单项的选择,而是用来确定大战略的总体计划的定义,那么,还需解决更大的难题。首先,国家政策的各项目标(无论是由传统、官僚机构的妥协、独裁者的意志决定的,还是由人民民主选择的)必须协调—致。国家政策的目标明智与否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各项目标不能相互排斥或前后不一致。否则,规范的大战略定义将是不可思议的。其次,必须为战略的纵横向两方面制定准确的行为规范,其中包括在各个层次上的军事政策和对有关所有国家的外交政策的全部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