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
《三国志·吕布传》以及裴松之注引《献帝春秋》上都有记载,在白门楼大审时,曹操曾一度想饶了吕布一命,是因为刘备或者是主簿王必提起丁原、董卓的惨事,这才决心痛下杀手的。
笔者认为这样的记载,要不是出于政治宣传的考虑,那只能说明曹操的演技实在是太逼真了。
下面来具体分析一下“白门楼惨案”,笔者认为,以当时主客观条件,曹操都没有接受吕布投降的理由。
主观上,吕布是被打到无路可走才勉强投降的,就算不计较他前科累累,也没有理由相信他是诚心归顺。
客观上,吕布并不只是一个单纯的武夫这么简单,他是一个方镇,在地区上有着相当的影响力,尤其是当年连陶谦都指挥不动的臧霸、孙观等泰山将领在吕、曹作战期间竟主动出兵协助吕布。在这种情况下,曹操即便爱才,也没有理由将吕布留下,在自己身边埋下祸根。
但就像不杀刘备的理由一样,曹操并不想担上一个杀英雄的罪名,于是,便轮到刘备同学出场了。他是一个被吕布夺去一切的人,充当刽子手本就动机充分。他一句话点出吕布背叛丁原、董卓的前科,顿时将吕布从枭雄贬到“无耻小人”的位置,也让曹操的刀下得更加名正言顺。
笔者觉得,这才是吕布真正的死因。
无论曹操还是刘备,在这出戏里各安其分、恰到好处,正所谓:人生如戏,全靠演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