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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书院 > 大元王朝 > 第18章完结

第18章完结

成吉思汗建立的国家,叫“也客忙豁勒兀鲁思”,即大蒙古国。·鸿_特!小^税-王^ !已.发*布!醉`薪-章.节_大蒙古国的制度,最重要的有分封制、千户百户制、怯薛制、大断事官制,此外蒙古文字的创制也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草原上原先分别属于这支或那支氏族贵族的游牧部众,现在连同旧日的贵族一起,全都成为成吉思汗一家的领属民。“蒙古乞颜氏”中间这一支贵族的胜利,一方面把“蒙古”的名称变作被他们征服的漠北游牧民共同体的共称,另一方面则使乞颜氏几乎完全丧失了作为一种高贵的社会身份的认同功能。而今只有成吉思汗及其兄弟的直系子女们才能有“可兀迭”(“大王每”)的身份。“黄金家族”凌驾于其他所有蒙古人之上,包括与他们同属于尼伦蒙古的贵族宗亲们在内,并且像划分家产一样地将后者在本家族成员中分配。每人分得的部分,称为他的“忽必”(“分子”)。草场牧地好像是游牧人口的天然附着物。\w¢z-s`x.s¢._c-o/m!分配游牧人口同时意味着分配附着于游牧人口的草地资源。草地也构成“忽必”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是分民分地的分封制。成吉思汗建国后不久,就在诸弟、诸子中间实施分封制。各人的封地后来不断有所调整。在他的晚年,东、西道诸王的牧地分布已大体定局。

作为忽必分授给黄金家族成员的游牧人口,事先已按十户、百户、千户的编制组织起来了。出征乃蛮前,铁木真就整编过一次部众,当时大概划分了65个千户。1206年该编制扩大到95千户。成吉思汗死时,草原上的“基本千户”共有129个。千户的组编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对主动投附的氏族或氏族分支,基本上不再拆散,即按其原有划分改编为若干千户或百户。漠南汪古部,因此被改编为五个千户。二是将已离散的各部落人众合并混编。三是命令出自某部的功臣将原已分散的部落成员重新收聚,编为千户。

自匈奴以来,漠北游牧社会用十进位制组织军队,在蒙古之前早已有1000多年断断续续的历史。但直到大蒙古国的建立,千户百户制始终是游牧人以原有的氏族部落为单位调集和编制军队的形式,它与氏族、部落组织并存,而且相对于后者处于补充和附属的地位。,k-a·n¢s`h¨u`l¢a!o\.*c¨o\m~成吉思汗却用千户百户制取代原先的氏族、部落组织。尽管还有相当多数旧日的氏族贵族担任着千户长、百户长等角色,但他们与其部众之间再也没有领属与被领属的关系,而变成了替黄金家族管理领属民的“官人”(蒙语作“那颜”),连自身也成为黄金家族的领属民。领属权的转移像釜底抽薪一样破坏了旧日氏族的血缘联系的外壳。一个半世纪之后,成吉思汗的千户百户组织不再存在于蒙古高原,但明代蒙古社会里的“部族”组织,与13世纪之前以血缘为外壳的旧氏族组织相比,已发生了性质上的根本变化。

1206年,成吉思汗把征乃蛮前组建的小规模亲卫军扩大到1万人,形成一支庞大的直属于大汗的中央常备军。因为它们分成四班,每班执勤三天,轮番护卫大汗,所以被称为“怯薛”,就是“番值”的意思。怯薛成员来源于千户长、百户长和较富裕的“白身人”(即平民)的子弟。在游牧条件下,一支万人常备军有力地强化了大汗的政治权威,而怯薛的质子军性质也有利于大汗与统治精英层始终保持一种特殊的个人联系。怯薛还是大蒙古国军事、行政官僚的预备学校和人力资源库。整个蒙元时期,中央高级官僚绝大多数是从“大根脚”的怯薛出身的。

怯薛制带有明显的家臣制度的特点,集执役于内庭和治理国事于一体。在大汗帐幕中值夜时,怯薛“杂妃嫔候侍,休寝榻下”。有一次,大汗中夜有需,招呼在脚后假寐的值夜卫士。这个怯薛因为太劳累,没有及时醒来,大汗遂命睡在一旁的妃子用脚把他踢醒。这个例子虽然不是发生在成吉思汗时代,却生动地反映出大汗与怯薛之间亲密的个人关系。怯薛成员夜人宿值、朝出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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