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受到忽必烈的冷淡,被他斥为“不识事机”。所以,至元中叶后,“凡言科举者,闻者莫不笑其迂阔,以为不急之务”。这是科举制不得恢复的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取代以科举考试选拔官员的由吏入仕制度的扩大化,反过来成为推行科举制的阻碍。
中国古代本来就有儒道和吏道之分。儒道指治国平天下的方略大计,吏道指具体处理行政、司法、理财等方面事务的技巧和才能。东汉前后儒道和吏道合流,但读经书出身的人做起官来不见得就有实际办事能力,所以不得不依靠被他们所役使的吏属、椽史来处理具体事务。吏的势力在金统治下的北方迅速抬头,其势在元初有增无减。元代人说。当时到郡县做官的,“往往是带毡帽、穿羊毛织衣的蒙古人,才放下弓箭、跨下战马,就叫他们作守作令。但他们对法律规定的宽严、民间情况的曲折隐秘,做不到广泛了解、详细考究,于是只好把过去曾做过胥吏的人叫来,命令他们写成文书呈上,又详细地加以指点解释”。元人还说,“治理一县的长官有二三四员,竟有一概不识字的情况。一县之政,要想不出于胥吏之手也就难了”。结果地方的行政公事,往往被吏擅断。在官员缺任时。由吏补官就成为再自然不过的补缺办法。元代中下级官员主要靠由吏出职者担任的情况,就是这样形成的,它既满足了元政府对中、下级官员精于“钱谷、转输、期会、工作、计最、刑赏”等具体行政技巧的要求,同时也以越来越大的惰性力量阻遏了可能危及其利益的科举制的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