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弹道导弹轨迹之影,第127页有个“生离死别的以军恋人”热吻时之影。我见到,就真想揪住老鸭问问:“这都是万钧一发之际的瞥见之景,你是怎么弄到手的?”
还没来得及问他,他又登门,送来一部书稿,总有十几章吧,仍是记国外采访情况的,所以取名为《我钻进了金字塔》。他说书已在印,希望我看完写几句,为同学助助威。
能写不能写再说,总可以先睹为快了。于是翻开看。正文十六个题目,可见写法要化零为整,想法大概是,不说则已,说就说个痛快。果然是折子戏变为整本戏,看也就可以看个痛快。正赶上我将外出,未能篇篇俱到,只是看了几篇特别感兴趣的。语云,尝一脔而知一鼎之味,也就可以说说新的一些心得。已经写过的优点不重复,说这未问世的一本里使我看时兴奋、看后念念不忘的,可以归结为三点。一是几乎没有想到,对于异域的各方面,他竟有如此丰富的知识。以《铸剑为犁的拉宾》一篇为例,写拉宾的经历和突出的成就,可谓面面俱到,巨细不遗,简直使我有个感觉,是根据这一篇,可以为拉宾写个简要的年谱。其中写往乌干达救人质一事尤其使我感兴趣。这个看似神话的举动我在某期刊上见过,说得比较概括,到老鸭的笔下,一切都化为具体,连谁指挥,如何化装,用什么枪打都说到了。这样写,就使记实而能有戏效果,所以干脆就走入剧场,不能不高喊一声:“好!”。二是还善于剪裁,能取重舍轻,常常不乏画龙点睛之笔。仍以写拉宾的一篇为例,拉宾是政界大人物,所行或所记应该都是会场上或战场上的大事,可是这位老鸭也述说了与丽哈恋爱拖延的事,不穿防弹背心以致被刺身死的事,这看似闲笔,却既可寓褒贬又可增情趣,取得开卷如“漫游奇境记”的效果。三是更想不到,他不是学文的,却常常显示有雕龙的巧技。稍有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诌文,开头难,结尾更难。我看了这本书稿的第一篇,讲见卡扎菲的,就很欣赏那段结尾,照抄如下:黄昏,我们的总统专机从班加西机场直冲蓝天。我平躺在专机惟一的一张沙发床上,想象卡扎菲上校躺在这里的情景,耳边回荡着红袍恺撒的一句名言:“我来了,我看见了,我赢了!”窗外是波涛汹涌的锡尔特湾,远方,残阳如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