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能骤长精神,恣其所欲,久之,遂至戕贼躯命,大为风俗人心之害”;[13]“无赖之徒私行买食,往往沉迷陷溺,伐性戕生,大为风俗人心之害”[14]等等,都是告诫谆谆的警语。所以,嘉庆朝的禁烟,仿佛是一个道德自救的行动,虽然带着圣洁的光环,却不能感化外国烟贩,也不能使瘾君子们皈依。
诚然,朝廷曾多次颁发过禁银出洋的诏令:嘉庆四年(1799)、十四年(1809)、十九年(1814)、二十年(1815)、二十三年(1818)都发布了银禁的上谕,除一件例外,其余都是把纹银虚耗说成了由于西洋奇巧货物“巧赚”而去,或说是“夷商偷运”及洋银换折所致,并没有提及鸦片卷走的症结。
所谓一件例外,是指嘉庆四年(1799)时任两广总督觉罗吉庆的复奏。这件复奏原文,目前尚未发现,但可从道光十六年(1836)两广总督邓廷桢的奏折中所引吉庆的建议可以看出,这位宗室觉罗已经朦胧地觉察了鸦片走私和白银外流的关系。邓折的原文说:嘉庆四年,前督臣觉罗吉庆议,以外夷之泥土,易中国之货银,殊为可惜,且恐内地人民辗转传食,废时失业,奏请不许贩卖,犯者拟罪,递加至徙流缳首,立法不为不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