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路旁,身上有刀伤,地上都是鲜血,明显是被人杀死的。一桩残忍的谋杀案就这么发生了。
案子很快就报到了合州衙门。知州荣雨田按照办案程序,带着书吏、差役、仵作赶到现场,验尸查看。了解情况后,他心里不断地叫苦:这分明就是一桩“无头案”,无目击证人,无现场证物,无破案线索,“三无”。荣雨田找不到头绪,过了好多天都没有发现线索,更不用说抓到凶手了。他的压力越来越大。
我们现代人很难理解荣雨田的压力。但是,当我们了解了清朝对人命案的重视程度,就能理解荣雨田为何压力山大了。
清朝以农业为主,社会流动性差,人们生活比较简单,很少发生人命大案。一下子就闹出两条人命,更是耸人听闻。而且,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讲究道德和教化的社会,大家都认为社会应该一团和气,人际交往应该以德服人。官府和官员的一项主要工作,或者说一个主要责任,就是教化百姓,引导他们过上理想的忠君孝亲、和睦团结的生活。在理想状态下,人们是不会相互残杀的,社会是不会出现恶性刑事案件的。如果出现了杀人、放火、强盗等恶性案件,就表明这个社会出现了问题,大家背弃了圣贤的教诲,更是表明官府的工作没有做好,官员严重失职。因此,合州杀人案的发生,无异于在平静的川东投入了一块巨石。大家炸开了锅,重庆府隔三岔五就严令合州快速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