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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书院 > 大明天子朱祁镇 > 第105章完结

第105章完结

“夺门之变”是一场地地道道的政变。′墈^书^屋-晓′税-徃/ ¨追_嶵`歆\蟑`截′政变胜利的一方登上权力的顶峰,必然以失败的一方丧失权力甚至丢掉头颅为代价。太上皇英宗口头上让文武百官各安其职,实际上他要把景帝信任的政治班底连根拔掉。而政变的参与者徐有贞、石亨等人也只有把原来的权臣清除掉,自己才能取而代之掌握朝廷的权柄。

景泰朝最有权力的大臣是太子太傅、兵部尚书于谦,徐有贞、石亨他们首先就要扳倒这棵大树,而且他俩都对于谦存有个人恩怨。

于谦为官清廉,作风正派,战功彪炳,要扳倒他并不容易。石亨和徐有贞加在于谦头上的罪名是与王文合谋迎立外藩,犯有谋逆罪。在徐有贞、石亨等的授意下,六科给事中上书弹劾:“王文、于谦内结王诚、舒良、张永、王勤,外联陈循、江渊、萧镃、商辂等朋奸恶党,逢迎景泰,易立储君,废黜汪后。卖权鬻爵,弄法舞文。乃者景泰不豫,而文、谦、良等包藏祸心,阴存异图,欲召外藩入继大统。事虽传闻,情实显著。且王文党古镛、丁澄,于谦党项文曜、蒋琳及俞士悦、王伟辈,皆奸邪谄佞,国之大憝。?8+1!k*a~n*s!h′u+.·c¨o·m^乞将谦、文等明正典刑,循等诛其一二,余悉屏之远方,以为不臣之戒!”

英宗命三法司会审此案。左都御史萧维桢想逢迎徐有贞、石亨,给于谦和王文定的罪名是“迎立外藩襄王世子为帝,意图谋逆”。

在审讯中王文抗辩道:“按照祖宗成法,召亲王必须有金牌信符,派遣使者必须有兵部发的马牌。这些只要到内府和兵部都可查验,岂能凭空诬陷?”

于谦惨笑道:“石亨等人欲报私仇,想叫我等速死,辩有何益?”

左都御史萧维桢道:“于公可谓明白人。事出朝廷,承也是死,不承也是死。”

张在一旁怒目而视,叱道:“此辈自己犯了罪,为何说是事出朝廷?”

一些趋炎附势的小人也乘机表演一番,刑科给事中尹昱捋袖奋拳上前要打于谦和王文,称:“此二奸臣正好殴!”可在场的人或冷眼相对,或嗤之以鼻,并没人附和他。+0¨0¢小`税·罔? !耕_辛.蕞,哙/尹昱因为这番表演,次日徐有贞即擢升他为通政司参议。

廷审的大臣将王文的辩词向英宗奏闻。英宗随即下令逮捕兵部车驾司主事沈敬,下诏狱审讯。锦衣卫对他严刑逼供,沈敬坚称兵部从未发出过马牌。而查验内府金符,独缺襄王府金符。但管理符信的老宦官称是二十年前宣宗驾崩时太皇太后早已将襄王金符拿走。后来金符果然在太后宫中找到,上面竟覆盖了寸许厚的灰尘。

英宗命三法司与锦衣卫复审此案。因为没有找到迎立外藩的证据,三法司只好以“意欲”迎立外藩定罪,上奏英宗说:“王文、于谦召沈敬拟差人往迎襄王世子,谋未及定而陛下复登大位,沈敬畏势不敢上告。”议处王文、于谦谋逆凌迟处死,籍没其家。沈敬知情故纵,当斩。

徐有贞亲自向英宗解释说:“事尚未成,自无实迹。但心已可诛,故应定罪。”

“诛心”之说,是完全违背任何朝代的法律准则的。英宗颇有些犹豫,他说:“王文罪有应得,而于谦确实有功于朝廷。”

确实,如果不是于谦领导抗击也先,捍卫京师,大明朝已是风雨飘摇,社稷都不保,英宗也将永远无法返回京都。

徐有贞见英宗迟疑不决,立即攘臂直前,大声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英宗被徐有贞呵斥醒了。的确“夺门”是一场政变,如果不把王文、于谦打成阴谋集团,“夺门之变”的合法性就不存在了,倒还成了叛乱。于谦不得不死!

当时,大理寺卿薛瑄刚刚奉命来到京都,被任命为内阁大学士参与机务。他劝英宗此案要从轻发落,方显帝王仁恕之道。于是英宗下令罪减一等:王文、于谦斩首弃市,沈敬发配铁岭充军。

天顺元年正月二十二日,于谦、王文被绑赴西市斩决,籍没家产,家属戍边。临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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