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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治国新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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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优礼汉官,实际上是一种收买政策。¢1\9·9\t/x?t,.·c·o,m^不出几年,归降的大小汉官都积累甚厚,俨然成了新贵。就拿占有人丁来说,不少汉官占有八九百丁,多的达千丁,其余的也不下百丁,就是下等之家,也有二十余丁。他们成了暴发户,有的违背制度,私自增加人丁名额,引起满族贵族的不满。但太宗并不责备,却采取宽容的态度。当时,在一品满族大臣中还没有到千丁的。可见,汉官在某些待遇方面已经超过了满官。太宗有一次对汉官们说:我把你们从“涂炭”中拯救出来,“爱养有加,今尔等已富贵矣!”《清太宗实录》,卷37,14页。难怪满族大臣感叹:“昔太祖(努尔哈赤)诛戮汉人,抚养满洲。今汉人有为王者矣,有为昂邦章京矣。至于宗室,今有为官者,有为民者,时势颠倒,一至于此!”《清太宗实录》,卷64,8页。这种情况,不正好说明太宗对汉官的政策,得到了更好的结果吗?太宗的这些具体政策使汉官心悦诚服,感激涕零:“似此豢养之恩,虽肝脑涂地,实难报称万一也。/鸿′特¢晓\说,网? ′首/发?”《清太宗实录》,卷17,18页。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使一向鄙视少数民族为“夷狄”的汉族官僚地主拜倒在后金汗的脚下,这足以说明清太宗的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一政策不仅使后金政权中的所有汉官安下心来,卖力效劳,而且对身在明朝的广大汉官也具有某种吸引力,使其从明朝投向后金。
四、联络蒙古
满蒙王公贵族联姻结亲,是有清一代的传统政策。清朝通过联姻的形式,伴之以政治上的优待,物资上的收买,笼络蒙古上层统治集团,与清王朝保持一致,维护北方久安无患。而在南中国,不实行裂土封王,由中央直接控制。这就是众所周知的“南不封王,北不断亲”。确立对蒙古的基本关系和政策始自清太祖,完善于清太宗。
大元灭亡,一些蒙古王公贵族被逐出中原,逃到塞上,雄踞大漠南北,时常骚扰明朝,屡次大规模内犯。明朝从建立起就把蒙古看作是它的主要劲敌时加防范;蒙古则因被逐而对明朝抱有敌视态度。崛起于东北的满族曾受明朝欺压,他们与蒙古族在反明的问题上有一致的立场。?j!i.n-g?w+u\x¢s-.^c′o′m/此外,满、蒙古除了语言各异,服饰穿戴及生活习惯方面还有许多相同之处。这种天然上的共同点促使两个民族产生一种亲近感。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蒙古科尔沁部贝勒明安、喀尔喀五部贝勒老萨首先“遣使通好”。此后,蒙古诸部来往不绝。开始,努尔哈赤只认为蒙古“越敌国(指明朝)而来者,不过有所希图而已。”《清太祖实录》,卷2,13页。他以为蒙古前来交好,是希图得到钱财,所以赏赐不少东西。但随着斗争的发展,他很快认识到蒙古对他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他感到蒙古是一支可以利用的力量,把蒙古争取到自己一方,会使他在对明的斗争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基于这个思想,他积极开展对蒙古的友好联系。从遣使通好,厚加赏赐、馈赠,发展到通婚联姻。为了适应政治上的需要,联姻由近及远,由少数发展到多数,努尔哈赤不断扩大与蒙古各部的这种亲戚关系,因而加深了互相依赖的程度。在联姻的基础上,努尔哈赤与部分蒙古部落进而建立了针对明朝的政治与军事联盟。
后金与蒙古友好关系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和斗争。在努尔哈赤心目中,蒙古仍然是他的主要敌国之一。他认识到蒙古民族剽悍,桀骜不驯,叛服无常,在思想上始终保持警惕。他把蒙古人形象地比作天上的浮云,说:“云合则致雨,蒙古部合则成兵,其散犹如云收而雨止也。俟其散时,吾当亟取之。”《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4,3页。因此努尔哈赤在发展与蒙古一些部落的亲善关系时,必要时也采取军事手段解决问题。
努尔哈赤在世时,虽然对蒙古的关系尚未取得惊人的成就,但他制定并初步实行的原则,为他后世子孙做了开创性的工作。到清太宗时,基本上按着这个原则,继承和发展了联络蒙古的政策。
清太宗遵循父亲的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