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耕作为稳固政权基业的秦帝国,农民是国家安稳与动乱的关键所在。~嗖-搜\晓¢税.枉* ,埂¨欣`醉*筷*要巩固政权,顺应民心,就得保护农民耕作的权利以及对土地的使用权。但是,那些秦始皇最为显著的功绩从长远来看,虽然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但其背后付出的代价却是残酷的,那就是国家的根基正在动摇。如上文所说的修陵墓宫殿,如修长城,经年累月征发数十万人进行着极为沉重的劳动。这种徭役负担给人民造成的痛苦,从下述记载就可看出达到多么可怕的程度。清人杨廷烈著《房县志》记载:有人发现一种全身长毛的“毛人”,据说他们的祖先乃是逃避秦始皇筑长城劳役的民夫,由于躲入深山老林,年长日久,全身长出毛,传说当碰到毛人时,他先问你:“长城筑完乎?秦皇还在吗?”只要回答“长城未筑完,秦始皇还在”,“毛人”就会吓跑。这个记载当然只能视为人民群众的一种传说,然而如果历史上根本没有那样残酷的现实,绝不会出现这种可怕的传说。它反映了秦始皇的作为都是建立在对广大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上的,而这种剥削和压榨远远超过社会所能承担的程度,致使社会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就连对历史发展有利的一些措施,也给当时的人民造成灾难。?我′得_书.城. \勉-肺.阅~犊?
这是百姓的不幸,也是秦始皇对于“法治”权力的失败之处。追究到底,我们不得不提的就是“法”。秦始皇对于权力的控制欲与法家的思想主张是不谋而合的。秦始皇极力主张“事皆决于法”,然而却又“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难道秦始皇的思维发生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悖谬?否,对于秦始皇及其追随者来说,这二者之间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简直就是统一的。因为秦始皇自认为他就是“法”的化身。他既是立法者,也是司法者,还是执政者,总之,他代表三位一体的国家意志。所以,“事皆决于法”还是“事皆决于上”,在秦始皇及其追随者看来完全是一回事,根本没有任何区别。′j_c·w~x.c,.!c+o-m.对他来讲,“法治”也就是“人治”,而“人治”也就是“法治”,两者毫无对立可言。我们只有从这里出发,才能真正地理解秦始皇的“法治主义”。到了秦二世手中,法治天下就完全演变成压榨奴役百姓了。
短暂的十几年里让中国脱胎换骨,从一个“野人”真正变成了“文明人”。虽然秦帝国的大旗在历史长河中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旗下的帝国之躯却一直延续发展至今。由此看来,一个朝代的久远与否,与统治者治天下的本事是息息相关的。
在春秋战国诸子百家中,得天下者,非法家莫属。从商鞅变法到秦始皇即位前,秦经过惠文王、武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五代君王,特别是经过了惠文王、昭王两代君主坚持法治的原则,持续不断地进行法制建设,使秦已经有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韩非子在其《外储说右下》记录了关于秦昭王坚持法治的一则故事,有一个故事说:有一年秦发生了饥荒,许多百姓快要饿死了。应侯范雎为民请愿,要求把君主打猎的“五苑”中的野菜和果实收下来,以救济灾民。昭王说:“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今发五苑之述革者,使民有功而无功俱赏也。夫有功而无功俱赏者。此乱之道也。未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他宁可丢掉“五苑”中的野菜和果实,任凭灾民自己去采集,也不肯破坏“有功而受赏,有罪而受诛”的法治原则。
秦始皇的即位把商鞅变法精神推向了一个更高端。他凭借商鞅变法以来所造成的有利形势,采纳了政治收买各国权臣与军事进攻相结合的策略,同时由于秦国的地理位置优越:秦国地形便,山川利。秦之故土先在关中,非四站之地,地势险要,有险可守。秦国击败西戎后,不再腹后有敌,得以全力东向。在秦始皇亲征之时,秦国经历了历代攻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