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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书院 > 道光十九年:从禁烟到战争 > 第20章完结

第20章完结

自运,或愿在广东贸易,督抚委官监视之[3]的答复。

西方的荷兰,在海禁期间,仗着曾与郑成功政权作战的“功绩”,曾于康熙二年(1663)请求贸易,清政府准其二年一贡。康熙五年改为八年一贡,贡道直到康熙二十五年才由广东改道福建。葡萄牙早踞澳门,自康熙元年广东迁海后,澳门商务无形停顿。康熙十六年,清政府准葡人在海禁未开前,暂在广东和澳门间陆路通商。英国在顺治十五年(1658)及康熙三年两次来过三只商船,因受澳门葡人排挤,无法进行贸易,所以在一段时间内不再有商船来广东。康熙九年,英商转往郑成功控制下的厦门、台湾,在两地设立商馆,直至1681年才停止厦、台的海贸商务。除上述国家外,禁海期间并无其他欧美国家与中国进行贸易。

清初海禁,自顺治十三年(1656)起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开禁,共29年。康熙二十二年,郑成功之子郑克爽降清,台湾抗清政权覆灭。海禁为了“防贼”的理由便不复存在,而开禁贸易的呼吁,在朝臣中日渐频繁。康熙帝便于康熙二十二年下诏群臣,讨论开禁贸易的利弊,经过不少大臣的上奏讨论,康熙二十四年正式开禁,设粤海关于广州、闽海关于厦门、浙海关于宁波、江海关于江苏云台山,共开四关对外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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