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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书院 > 道光十九年:从禁烟到战争 > 第47章完结

第47章完结

何以皇帝会这样处置呢?原因很明显,君臣二人都看到了塞源——“截其来路”的困难和症结,面对汹汹而来的鸦片毒流,既深感头痛,又无能为力,不得不舍难就易,从治标做起。`我+地^书¢城+ ¨蕪/错`内·容*

但是,要做到严禁分销,必然要涉及兴贩,要涉及兴贩又必然要涉及吸食,这是一个连锁反应。清政府中有不少人上奏提及这些环节,其中,最能引起重视的是兵科给事中、巡视西城御史刘光三在道光十一年的一份奏折。刘光三针对朝野官员、贵介子弟、衙门胥吏中大有瘾君子存在的现况,主张“法行自近,罪无少贷”,禁烟要自上层和官员中的吸食者抓起,只有加重吸食的罪名,否则很难奏效,“一切章程皆属具文”。[22]皇帝命内阁将刘奏抄交刑部查议具奏。经刑部公议,拟定了军民人等吸食科罪办法,规定凡军民人等买食鸦片烟者,杖一百,枷号两个月,并需指出贩卖人;若不指贩卖人,吸食者应再科兴贩罪,判杖一百,徒刑三年;凡职官及在官人役吸食,俱加一等治罪。′z¨h′a~o-x^s·.?n\e/t`同年六月,由大学士、管理刑部事务卢荫溥,将部议上奏,[23]皇帝批准了刑部意见。由此,新的禁烟政策把兴贩和吸食作为遏流方针的两个环节一起抓了起来,改变了以往重兴贩、轻吸食的做法。

然而究竟遏流还是塞源,皇帝的心情是矛盾的。在刘光三奏折发交刑部讨论后的第九天,皇帝被湖广道监察御史冯赞勋《奏陈夷人夹带鸦片烟入口积弊请饬查严禁折》所动情。冯赞勋是朝廷出名的耿直言官,他在奏折中揭发了广东洋面鸦片走私猖獗和行商勾结外国烟贩、设立窑口、走私贩卖鸦片的种种内幕,并且申明自己“祖籍广东,访闻确切”,表示所说都有根据。他认为“禁烟土在驱逐烟趸,除私带当严治快鞋(即快蟹)”,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务期拔本塞源,以仰副圣主除害安民之意[24]皇帝以往只是笼统地知道鸦片走私的大概情形,对冯折中所说的快蟹武装拒捕、大小窑口的写书、行脚的兴贩、行商的勾结等等,均属闻所未闻。`小_税′C¢M?S` ~最¢鑫/璋¢踕~更/芯/快*阅奏后次日,即命军机处寄谕两广总督李鸿宾,要他确查外船囤积私销鸦片的详细情况。上谕提供了冯赞勋揭发的细节,但为了保护言官,只说“有人陈奏”,不列冯赞勋的姓名。上谕指出:鸦片烟“多系来自外洋,实聚于广东,若不杜绝来源,是不揣本而齐末。虽内地严定章程,于事究无裨益。”上谕要李鸿宾设法使烟土不能私入,洋面不能私售,“务将来源杜绝,以净根株,勿令流入内地,以除后患。[25]很明显,皇帝在强调遏流时,还不能忘情于塞源。

但是,如同塞源方针的破产一样,遏流一策也并未起到遏止毒流泛滥的作用,道光十年至十五年(1830~1835)遏流时期,鸦片年均输入18700余箱,超过了万箱大关。塞源,源头依旧;遏流,支流纷繁。朝廷已经到了塞源无着,遏流不能的程度了。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是上述方针不对吗?不。塞源断其来路,遏流严禁分销,就方向来说都是正确的。是方法不对吗?诚然,若塞源而不遏流,或遏流而不塞源,都是片面的,但自道光元年到十五年的禁烟过程看,不论是塞源还是遏流,虽各自有所侧重,但都不是单打一的。在塞源阶段,仍对兴贩、吸食有所打击,而遏流时期,也还在严禁外商夹带,可见方法上并无大错。十五年来,禁烟的失败另有原因。

首先,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国鸦片贩子,尤其是英国贩子们为了掠夺中国的财富,无休止地向中国大量贩运鸦片,支持和唆使中国烟贩走私。伶仃洋走私制度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装备着枪炮的武装走私船“飞箭”号,是在这一阶段里出现的。没有外国贩子的伤天害理的罪恶行径,中国根本谈不上采取禁烟措施。罪魁祸首就是他们。

其次,腐朽的清政府也难辞其咎。禁令所以成为具文,一是朝廷还没有从根本上下决心动大手术,做大动作。尽管嘉庆帝、道光帝父子俩对烟害忧心焦虑,对禁烟方针方法几经审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意识到对国家、民族的严重性,所以视野不宽,手段不狠,区区枷号一二个月,流徙充军,都不足以遏止分销,严惩吸食;命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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