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刀瞎砍,刚好伤到谭氏左耳根,刀尖带伤脖颈。谭氏倒地,伤重而死。报官勘验。梁宽随即投案自首,供认不讳。梁宽应该依照丈夫殴妻至死律判刑,拟判绞监候。
张兆栋的这个“贴黄”,基本上照抄了杜凤治的“看语”,只是省略了目击者谭亚交十和梁陈氏救治不及,谭亚交十报知谭氏堂兄谭观锦,谭家人报案等初审案卷的内容。不知道是张兆栋等人复审的结果和杜凤治一模一样呢,还是杜凤治的看语实在“写得太好了”,张兆栋忍不住照抄照搬呢?
张兆栋贴黄最后还多了一段文字,说:“梁宽到案,是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恩旨以前,但是招解在后,毋庸查办。复恭逢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二十日恩诏,系在准免之列,应请援免。”原来,就在梁宽案子审讯期间,同治皇帝驾崩,光绪皇帝继位,改元,大赦天下。中国古代司法中有“大赦”的做法。一般是在皇帝驾崩,或者遇到重大喜事的时候,皇帝往往会宣布大赦。一般十恶不赦的罪犯,不在赦免范围内。同时,很多大赦也规定死刑立即执行不在赦免范围内。但是,死缓判决在光绪继位恩诏的赦免范围内,所以张兆栋申请援引恩诏,将梁宽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