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毕书,洪纤备录”。_狐`恋_蚊-穴/ `首′发/至于“书事委曲”,乃是列传的任务,并对合传和附传作了独到
的论述。《史通》反对作“表历”,以为“表历”往往与史传重复,“成其烦费,岂非
缪乎?”对于纪传史的志书,《史通》主张删除天文、艺文、五行三种,而增加都邑、
方物、氏族等志。又以为“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对各史的
“论赞”则多持批评的态度。
在编纂方法方面,《史通》牵涉范围广泛,包括叙事、言语、题目、模拟、断限、
书法、人物、编次、称谓、烦省等十多种问题,均属于撰史方法和写作技巧的内容,有
的至今仍有参考价值。例如,刘氏以为“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
简要为主”,指出叙事是撰史的重要手法,而叙事最避忌繁芜之失。因此,刘知几主张
叙事要“用晦”,以为用晦“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可以达到“一言而巨细咸该,
片语而洪纤靡漏”的目的(《史通·叙事》)。\暁?税_宅¢ ,更+欣~罪_全^所以,《史通》既总结前史在叙事方面
的好经验,又批评各史存在冗句烦词、雕饰词藻的病例,尤其反对骈文入史的做法。又
如,在《言语》篇中,刘氏主张记录历史的言语,应随时代的发展而采用当代的语言,
以避免“失彼天然”、今古不纯的弊病。
他例举三传不学《尚书》之语,两汉多违《战策》之词的例证,反对撰史因袭古人
词句,以记述后世言语,而提出使用“当世口语”撰史,以使“方言世语,由此毕彰”
的要求。这些主张都有借鉴的价值。
此外,关于史料的搜集和鉴别问题,刘知几在《采撰》篇作了专门的探讨,以为史
家撰述历史,如同“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需要“征求异说,采摭群
言”,然后成为“不朽”之作。′w¨o!d^e?b~o-o!k/s_._c_o/m*但是,由于史料来源不同,性质各异,尤需加以选择和
鉴别,“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
实”。对于失实的史料,不可低估其危害,以致“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
者宜善思之!”
其三,关于历史文献学。《史通》将唐代以前的历史文献,分为“正史”和“杂史”
两大类。所谓“正史”,指先秦经、传,唐以前的纪传史和编年史,以及唐代官修诸史;
而“杂史”则分为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
簿等10种。他在《古今正史》中,先叙述唐以前正史的源流,从《尚书》至唐修诸史,
逐一介绍各史的作者、成书经过、体例卷帙、后人注补的内容。然后,在《疑古》、
《惑经》、《申左》、《杂说》诸篇中,对唐以前的历史文献,进行全面而具体的评述,
并指出其矛盾、疏略之处。如《疑古》一篇,就条列10疑,对《尚书》等提出了批评;
而《惑经》对《春秋》的批评,竟达12条。总之,《史通》所论范围极其广泛,以上概
括为主要的三方面,当然不能包括其全面。
应当肯定的是,《史通》对我国古代史学作出了全面的总结,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史
学理论,成为唐代以前我国史论的集大成。刘氏的思想及其历史观,有几点是值得重视
的。例如:他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