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考察古今语言发展轨迹的凭据。
4.《释名》所训释的对象不侧重于文献语言,而重于日常名物事类,因此它涉及
社会生活面广,从天文、地理到人事、习俗都有所反映,加上《释名》成书去古未远,
所以可以因所释名物推求古代制度。如《释书契》:“汉制,约敕封侯曰册。册,赜也,
敕使整赜不犯之也。”说明汉代册封侯王时立有整敕其不得犯法的文书。又如《释典
艺》:“碑,被也。
此本葬时所设也,施鹿卢(辘轳)以绳被其上,引以下棺也。
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无故(即物故)建于道陌之头、显见
之处,名其文就,谓之碑也。”碑的功用的演变由此可见。原来,古时丧葬,在墓坑两
端各树一石碑,碑间架辘轳,以绋绕辘轳上,挽棺缓缓下放。后来碑用来追述先人功业。
《释书契》:“笏,忽也。君有教命及所启白,则书其上,备忽忘也。”由此我们可了
解古代朝会时大臣所执手板的用途。《释衣服》:“裲裆,其一当胸,其一当背也。”
汉代的裲裆,相当于后代的背心。“帔,披也,披之肩背,不及下也。”帔即披肩。
前人认为始于晋,由此可见汉末就有了。
《释首饰》:“髲,被也,发少者得以被助其发也。”原来假发早在汉代就作为头
饰了。“穿耳施珠曰珰。此本出于蛮夷所为也。蛮夷妇女轻浮好走,故以此珰锤之也。
今中国人效之也。”
珰的产生及其流传情况由此可见。《释用器》:“枷,加也,加杖于柄头,以挝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