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封建社会后期思想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w?d-s-h,u`c^h·e.n·g,.\c¢o/m~
16 《传习录》
“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
行合一之教”
《传习录》是中国明代哲学家、宋明道学中心学一派的代表人物王守仁(字阳明)
的语录和论学书信。“传习”一辞源出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
《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
料。上卷经王阳明本人审阅,中卷里的书信出自王阳明亲笔,是他晚年的著述,下卷虽
未经本人审阅,但较为具体地解说了他晚年的思想,并记载了王阳明提出的“四句教”。
王阳明继承了程颢和陆九渊的心学传统,并在陆九渊的基础上进一步批判了朱熹的
理学。《传习录》中的思想明显地表现了这些立场和观点。
“心即理”本来是陆九渊的命题,《传习录》对此作了发挥。·删!八/墈_书!徃. -已*发~布-蕞/薪\章·洁¢王阳明批评朱熹的修
养方法是去心外求理、求外事外物之合天理与至善。王阳明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
“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
的伦理规范之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
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
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
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
是“良知”。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
谓天理也。^w\a.n\o¨p+e~n¨.?c-o!m!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
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
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
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们一
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就会忽视它在王阳明修养
论中的基础意义。
知行问题是《传习录》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也反映了王阳明对朱熹以来宋明道学关
于这个问题讨论的进一步研究。
朱子主张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虽然继续了朱子重行的
传统,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评朱子也
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与理为二。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
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说知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知是
心之本体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发而为客观具体的行动或事物,就是行。由这个认识
出发,如果知而不行那只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紧密相联的,
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说。在当时社会上、在理学发展中的确有知而不行的情况存在。王阳
明的知行合一对时弊有纠偏的意义。但是他强调知行合一说不是仅仅针对时弊提出的,
它首先是要说明“知行之本体”。知行合一说强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