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篇,根据唐代以前史学的体裁,对我国古代史学的源流进行了总结。首先,它将古代
史学分叙六家,即尚书家、春秋家、左传家、国语家、史记家、汉书家;总归二体,即
纪传体和编年体。然后,对六家、二体的优点和缺点,进行评述。刘氏认为,“丘明传
《春秋》,子长著《史记》,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
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逾此?”但是,在论及纪传体时,却盛誉《汉书》,并且以为
“《尚书》等四家,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则颠倒纪
传体的源流。这是刘知几推崇断代的纪传史的缘故。同时,在《史官建置》、《辨职》、
《忤时》诸篇中,刘氏论述了历代史官建置的沿革,史官的职责,以及唐代官修史书的
弊端。
其二,关于历史编纂学。这是《史通》的主要部分,包括编纂体例、编纂方法、史
料搜集等方面内容。在编纂体例方面,《史通》论述纪传史和编年史的体例,而以论述
纪传体为主。《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
传》、《序例》诸篇,以具体史籍为例,对纪传史各组成部分的特点、功用都详细论述。
例如,它指出本纪“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则应专载“大事”,而不必“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