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尽此义务之道,即求前此进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
也。史乎!史乎!其责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难!”这是表明,史学对于文化进化的社会
作用,主要不是对于一人一事之经验教训的借鉴,而是从公理公例中得到启示,即“循
其理、率其例”而表现出来。这是“新史学”理论体系的又一个显著特点。
关于“史学与他学之关系”。重视史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也是“新史学”的特点
之一。梁启超认为:“地理学也,地质学也,人种学也,言语学也,群学也,政治学也,
宗教学也,法律学也,平准学也(即日本所谓经济学),皆与史学有直接之关系。其他
如哲学范围所属之伦理学、心理学、论理学、文章学及天然科学范围所属之天文学、物
质学、化学、生理学,其理论亦常与史学有间接之关系,何一而非主观所当凭藉者!
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虽未尽适用,而所得又必多矣。”他在《中国
史叙论》中,讨论了地理学、人种学、年代学、考古学与撰述中国史的关系;在《新史
学》中,有“历史与人种之关系”、“论纪年”的专题。举例说来,他强调“地理与历
史,最有密切之关系”,诸多论述,皆源于孟德斯鸠和黑格尔的理论;他论“历史与人
种之关系”,则多据康德学说。他所引进的西方学人的一些认识,即便在当时来看,有